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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2018.02.27 来源:

  1.海淀区温泉镇农经站站长金连悦公车私用问题。金连悦于2017年1月5日11时许,驾驶公车从单位出发处理私人事务,约20时驾车返回单位。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金连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海淀区卫生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介晓东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6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介晓东在带队参加出国交流活动中,隐瞒未缴纳团费的情况,领取海淀卫校发放的补助2万余元。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介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海淀区图书馆党支部原书记、馆长赖双平等人接受服务对象安排宴请和旅游问题。2016年10月25日至28日,海淀区图书馆原馆长赖双平带领副馆长闫京海、流通部主任张智中、合作协调部主任邓友保、少儿部主任林勇鸿、会计杨光辉在前往安徽铜陵参加全国图书馆年会期间,接受业务相关单位安排宴请,并且改变路程前往黄山景区、宏村景区进行游览,费用由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分别给予闫京海、张智中、邓友保、林勇鸿、杨光辉五人警告处分。另外,赖双平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赖双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海淀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