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714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885件,谈话函询1202件次,立案1143件,增长34.6%,处分987人(其中党纪处分843人),增长31.8%。处分厅局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174人,乡科级部185人,移送司法2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34人,“小官贪腐”122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873人次,增长81.2%。其中,第一种形态284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3.4%;第二种形态787人次,占20.3%;第三种形态145人次,占3.7%;第四种形态97人次,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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