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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三)

2017.11.09 来源:

  10月12日,学校启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是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宣传教育月期间,学校党委、纪委每周围绕一个主题推出一期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本期案例聚焦申报科研项目中的学术不端典型问题。

  1.学历和工作经历造假问题。河南某大学邓锦波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于某某学位填写为“硕士”,实际为“学士”;在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牛某某职称填写为“副教授”,学位填写成“博士”,实际分别为“助理实验师”和“硕士”,并且编造牛某某的教育和研究工作经历。邓锦波团队中还有4人共5份已获资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均存在人员信息虚假且编造教育和研究工作经历的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撤销邓锦波相关已获资助的项目,追回2010年度基金项目已拨资金,取消邓锦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邓锦波通报批评,团队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另案处理。

  2.违规重复申报项目、论文弄虚作假问题。上海某大学王全兴利用相近内容分别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重复申报2015年度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项目整体相似度91.6%,立项依据相似度96.4%,研究内容相似度93.1%,研究方案相似度96.4%,创新点相似度97.0%),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请的相关规定,且在两份申请书所列“主要论著”和“近5年代表性成果列表”中有多篇次论文弄虚作假,具体为:将43篇次实际具有多位共同通讯作者的论文修改标注成王全兴为独立通讯作者;将33篇次实际有多位作者的论文修改标注成王全兴为独立作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撤销王全兴2015年度项目申请,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其通报批评。

  3.论文抄袭、数据造假问题。福建某研究所徐夙侠等人在《亚热带植物科学》2011年第40卷第2期上发表的论文“紫茉莉4,5-多巴双加氧酶基因的克隆和表达”,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该文抄袭剽窃Nobuhiro Sasaki等人的英文论文中的图片,直接套用他人的研究结果,存在数据造假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撤销徐夙侠2013年度相关的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其通报批评。

  4.论文虚假冒名问题。安徽某大学郭传友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将其为第三作者的3篇论文篡改为第一作者,将其中2篇中文论文改以英文形式列出,另外1篇论文的发表年度由2006年篡改为2011年;此外,郭传友将其排名为第四的论文的通讯作者篡改为他自己,且删除了论文的第三作者;另外,其伪造没有发表的论文1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撤销郭传友2013年度已获资助的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给予其通报批评。

  5.项目申请书抄袭问题。云南某大学黄体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且在申请书中研究工作基础部分存在造假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取消黄体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其通报批评。

  学校从事科研工作的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恪守学术道德,秉持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始终保持校园氛围风清气正。(案例源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