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五一”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
清纪监办发[2019] 1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二级纪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重要部署,深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的要求,现就紧盯“五一”期间“四风”有关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要进一步抓好党员和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走访、各种联谊活动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等节日礼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按要求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停放在单位,需要用车,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二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干部、党员要认真学习学校纪委转载的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多种方式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节日期间,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62783000,举报邮箱:jjw@tsinghua.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监 察 室
2019年4月27日